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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高校科学研究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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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时间:2008-11-03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苏教科〔2005〕5号
关于推进高校科学研究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各高校,各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强省建设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更好地推进高校科学研究工作为我省实现“两个率先”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校科学研究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把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作为高等学校重要的社会责任,加强自然科学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知识创新为基础,以技术创新、文化创新和制度创新为主导,以科研成果转化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着力推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相结合和产学研相结合,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效益,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高校科学研究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
1.为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服务。立足于我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发展、稳定的需求,积极参与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推进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强对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2.为提高我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服务。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决策提供研究咨询,为区域、行业、产业发展提供研究成果和科学依据。
3.为建设文化大省服务。加强对我省地方传统优秀文化和特色文化的发掘和弘扬,加强对文化交流的促进和引导,加强对新时期江苏精神的研究和阐发,大力促进形成江苏文化新优势。
4.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服务。重点攻克农作物优质抗病高产新品种、畜禽鱼等优质高产动物新品种,优质果树林木花卉新品种的选育;组织实施现代化抗病抗灾节约高效农业技术、动物疫病综合防治关键技术、农产品深加工及贮运保鲜技术、生态重建与农业环境保护技术、农业后备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技术、智能化设施农业生产技术及装备等一批农业攻关项目。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立高校科技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
5.为新型工业化服务。紧密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 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石化、冶金、纺织、现代装备制造、食品等优势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集中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高新技术研发项目,努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技术标准,突破产业技术瓶颈,抢占产业发展的技术制高点,为提高我省经济运行质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更多的品牌产业和产品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6.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服务。重点推进信息技术在制造业中的广泛应用。组织推进快速原型制造技术、虚拟制造技术、敏捷供应链技术、模糊控制技术等先进制造技术在制造业中的应用;加快信息技术和信息产品在能源、交通、机械、冶金、纺织、轻工、建材、化工、丝绸、医药、食品、包装等传统产业中的应用;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传统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产品结构的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7.为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服务。围绕信息、金融、法律、物流、旅游、教育培训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需求,加强发展战略研究,加强技术攻关、智力服务和人才培训,促进我省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的提升。
8.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服务。着重研究水处理技术、废气处理技术、固废处理与资源化技术、区域污染控制技术、水环境与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环境监测新技术、绿色化学技术、人工生态系统及其优化方式、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技术;积极开展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为重点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面的研究;积极开展社会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传播过程及预防控制研究、重大气象灾害的成因、监测与预测及重大工程建设与地质环境互馈作用机理及灾害防治的研究,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和谐社会与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做出重要贡献。
9.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充分发挥高校在传播人类文明,普及科学知识,弘扬先进文化,提高包括大、中、小学生在内的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创造能力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高校科学研究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措施
1.提升服务能力。高校要加强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科技研发基地建设。加强源头创新,积极培育成果源,使基础研究有更高水平,应用研究有更大作为,成果转化有更好成效,不断提高成果储备程度和和转化速度,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现实能力和持续能力。各地区、行业和企业要立足自身长远发展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研发能力和吸收、承接、转化高校科技成果的能力,不断提高接受高校科技辐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与高校合作的内在需求,形成依靠科技进步的良性发展机制。
2.加强需求对接。通过信息发布会、科技洽谈会、科技成果展示会、科技行、江苏科技信息网、江苏高校科技网站等途径,建立全省各地、各行业、企业与高校定期发布科技需求信息和科技成果信息的制度,大力提高各地、各行业、企业科技需求与高校科技成果供给的对接程度。
3.提高组织程度。在省市两级建立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参加的“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协调委员会”及其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科技、教育、经济密切结合的体制框架,加强有关部门、行业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在信息、立项、政策、经费等方面为高校科研提供指导和服务。各高校要明确校地合作和校企合作的工作机构,配备相关专职管理人员。要实现高校科研管理由学术型、事业型向学术型、事业型与市场开发型、技术经营型并重的方向转变,大力提高高校科研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组织程度。建立多种模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通过签定全面科技合作协议等方式,构建高校与地方、行业和企业长期、稳定的合作平台。探索建立学科与产业的对接机制,高校之间、学科之间、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业之间的合作机制,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的衔接机制,形成合作、竞争、开放的科研新格局。
4.鼓励专利申请。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大力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大力提高高校专利数量和质量,高校每年专利数量增长比例要明显高于全省增长速度,高校发明专利占各类专利总数的比例明显高于全省同类比例,提高高校掌握关键技术与核心技术,创造名牌产品的贡献份额。各高校要通过设立专利专项资金等措施,大力鼓励专利申请和实施。要加大对发明专利和国际专利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加大对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力度。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代理人、管理人员和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加强对高校科技人员专利培训,为高校科技人员提供良好的专利申请和专利经营服务。要积极开设知识产权学院、专业或课程,为我省大力培养一批懂得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门人才。各地要切实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大专利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专利侵权行为。要优先实施高校专利,优先采购高校专利产品。
5.改革项目管理。改革高校应用性科研项目立项制度。应用性科研项目立项要以各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新发明、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新工艺和其它形式的成果应用为目标,以联合企业及其他委托单位合作研发为前提。重大科技项目实行招标投标。要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每年选择若干领域,凝练主攻方向,组织攻关团队,实施跨高校、跨学科、跨技术领域的重大项目,努力防止小而散的倾向。改革高校应用性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对应用研究、技术开发项目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并重,加强研发过程管理和成果验收、鉴定、获奖后管理,着力提高成果的成熟程度、可产业化程度和转化率。对具有较高科技价值或较好产业化前景的项目要实行跟踪管理,积极扶持小试和中试环节的后续研发。
6.创新服务模式。各类高校要根据不同的需求和自身的优势特点,多渠道、多模式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积极开展决策论证、策划“会诊”、咨询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积极承接全省各地区、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通过技术转移、专利许可、创办企业等方式进行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积极开展与市、县、乡镇和企业“双边”或“多边”的“结对联姻”,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合作建设各类基地、合作创办企业;积极组织“百名教授兴百村”、高校教师到企业兼职、到农村担任科技指导员等活动。在服务实践中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实效,努力建立稳定、长效机制。
7.强化中介服务。进一步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强化其孵化科技成果、转移先进技术、培育科技型企业的功能。有关地方政府要把大学科技园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把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应职能、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延伸到大学科技园,在资金、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人才、科技资源优势,积极发展高校科技产业,大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各高校要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校企合作服务机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强化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和服务。
8.加大科技投入。在省财政安排的相关科技专项资金中,增加对高校科技研发基地建设和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发的投入。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各高校也要不断加大对科技研发基地建设和科技研发的投入。高校横向科研收入纳税按规定实行优惠减免。积极鼓励高校科研成果以参股形式与国际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的结合,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科技创新利益共同体,促进知识产权资本化。
9.落实激励政策。在高校设立以科技开发、推广应用为主的教授、副教授岗位。各高校要根据应用研发和科技服务工作特点,修改完善工作量计算、成果和效益认定、津贴发放、职务评聘和考核等办法。切实落实允许高校科技人员带科技成果离岗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到企业兼职、高校横向科研项目节余经费允许用于相应成果转化企业注册资本金等有关政策,切实执行高校科技人员职务成果转化享有股权收益的有关规定。对高校科技人员从事科技研发和服务的合法行为及其相应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和侵犯,努力创造让高校科技人员潜心研究、放手服务的良好环境。对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校和个人,由政府部门予以奖励。
10.科学评价考核。严格执行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扭转高校科研重研究轻推广、重论文轻专利、重数量轻质量、重学术价值轻经济社会效益的倾向。研究制定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统计制度和考核办法,把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绩效作为高校办学水平和效益、研发机构建设和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作为高校科技人员工作实绩和水平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发挥高校作用、依靠科技进步作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业绩考核的重要方面。
以上意见,请各高等学校、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二○○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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