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屋之基在石,国之基于众,立人惠众谓之教育。21世纪,国家间激烈的国力竞争,归根到底还是人才的竞争。高等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阶段,其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到一国经济、科技、文化的强盛。放眼世界各发达国家,其高等教育水平长期处于领先地位,且均拥有相当数量的世界一流大学。经过30余年的改革开放和建设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但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孕育兴起,面对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努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仍是国家发展与民族振兴的关键。
作为新中国创建的第一批航空航天高等院校,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南航的理想和抱负、传承和发展始终与国家和民族紧密相系。在六十余载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学校的首要任务,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高素质公民和未来开拓者;学校始终坚持学术为本,以科学探索、服务国防为己任,在基础研究与关键技术攻关、型号装备自主研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学校始终坚持航空为本,并以此为依托和基础,瞄准国家战略需求,积极向航天、民航等关键领域拓展,形成了较为鲜明的“三航”特色。学校始终坚持走对内挖掘潜力、对外争取资源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已经建设成为了一所贡献突出、特色鲜明、前景广阔的大学。
当发展达到一定阶段,后续路径的选择更显重要。站在新起点、面对新形势,我们是安于现状、固步自封,还是主动作为、自我超越?是循规蹈矩、按部就班,还是改革创新、超常发展?对此,我们必须作出正确的选择。
如果我们坚守历史使命,将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重任扛在肩上,我们就要承载起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宏伟愿景,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和科教兴国战略,不断增强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以重大技术创新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切实服务于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
如果我们回溯大学本源,聚焦人才培养这一大学根本任务,我们就要以创新为灵魂,把一群具有创新思维的教师和一群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聚集在一起,让他们的创造力互相激发,产生使学生受益终身的创造能力和创新智慧,继而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公民和未来开拓者。
如果我们坚定发展之愿,以鲜明的办学特色构建学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就要在继承和发扬原有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大胆尝试,敢闯敢为,探索和开辟出一条以有利于高质量人才培养、高水平学术研究、高效率管理服务为体现,具有鲜明特色、符合自身实际的大学发展新路径。
志向理应高远,脚步更需扎实。使命的坚守、本源的回溯、特色的彰显,归根到底依靠的是创新发展。学校启动实施综合改革,就是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上水平。该方案的制定,旨在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校的改革工作指明前进路径、提供具体任务清单,最终还是要落实为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
一、对深化校内综合改革的总体认识
科学的决策源自正确的认识。学校决议启动实施校内综合改革,前提是要认清两个核心问题,即为什么要改革?和如何改革?作为一所有抱负、肯负责、勇担当的大学,南航经过一代代南航人的砥砺奋进,实现了一次次跨越发展。回首我们走过的路,以改破局、以新求变的改革创新精神,始终根植于南航人的思想意识之中,始终体现在学校建设发展的过程之中。新时期,深化校内综合改革既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实现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解决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突破发展瓶颈的必然选择。
(一)我们认识到:深化校内综合改革,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部署,新时期,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工信部、教育部、江苏省等上级部门相继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一系列文件和措施,共同强调高校要切实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聚焦聚神聚力深化综合改革。中央和上级的要求,为高校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同时,也对高校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精神,促进自身内涵式发展提出了客观要求。学校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校内综合改革,是对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也是对促进自身内涵式发展举措的再总结、再提升。
(二)我们认识到:深化校内综合改革,是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战略需要
当前,学校发展所面临的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在体制政策方面,随着对破除“985”、“211”单一身份壁垒的呼声日趋高涨,国家对高校的政策引导机制、资源配置模式、考核评价体系均将发生巨大调整,这无疑对高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经费获取渠道方面,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安排,到2017年,现有的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学校现有的经费申请渠道也将发生重大变化。在行业服务方面,学校原来所熟悉的、相对封闭的航空、国防等领域正变得日益开放,学校在行业内所面临的竞争压力空前加剧,先发优势受到严重冲击,行业内新一轮的实力“洗牌”已不可避免。在高校竞争方面,围绕教育部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总体目标,许多高校已在人事制度、人才培养等方面酝酿、启动教育改革项目,并获得了初步成效。面对变化的外部环境,我们只有通过实施改革这一现实战略,才能以改革的“变”应对环境的“变”,才能适应“不进则退,缓进亦退”的竞争态势。
(三)我们认识到:深化校内综合改革,是解决内部问题倒逼的有效途径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实力的不断增强,现有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阶段的要求,产生了一些具体问题。从表象上看,学校存在人才培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位于全国学科排名前列的学科数量偏少,领军型、大师级人才短缺,高水平、标志性科研成果不够突出等问题。从深层次上看,学校内部还存在本位主义时有发生,开拓创新意识有所退化,保守求稳、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不够强等问题。正是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倒逼着学校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综合改革措施,以改革为手段,面对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发展。
(四)我们认识到:深化校内综合改革,是实现学校发展目标的必然选择
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了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明确了“三个为本,三个促进”的办学理念,学校正在从发展主体、发展模式、发展动力三个方面由“学校要发展”逐步落实到“学院要发展”、“学科要发展”、“师生要发展”上来。战略目标的实现与战略思想的转变,不能靠一蹴而就,而是要靠精心细致的科学谋划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举措。深化校内综合改革,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术水平,增强办学资源整合能力,从而激发办学活力,为学校战略目标的实现和战略思想的转变提供思想动力和机制保障,这是学校实现内涵式发展的必然选择。
(五)我们认识到:深化校内综合改革,要明确目标方向,抓住核心重点,使师生成为改革最大的受益者
如何深化校内综合改革?首先,要明确目标任务。高校的核心使命是培养人才,要始终把促进人才培养作为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准确把握教学与科研之间的关系,建立教学与科研互融共长的有效机制,有力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其次,要保证方向正确。每个组织都有其运行的规则和秩序,改革就是要通过打破旧有条框的束缚,正向鼓励组织中的每一位成员更好的履行自身职责、发挥自身作用。具体到学校而言,就是要通过改革实现“揽天下英才而育之”和“揽天下高水平师者而荣之”。再次,要突出改革重点。综合改革不等于全面改革,要以问题为导向,找准突破口,牵住“牛鼻子”。当前,高水平师资队伍短缺,是制约学校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深化校内综合改革以人事制度改革为切入点,通过改革进一步激发教职工活力,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从而带动教学、科研、校院两级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改革。最后,要共享改革红利。广大师生是我们改革的坚实依靠和动力之源。深化校内综合改革,要始终把师生的利益放在首位。改革最终的成效也要由师生来评判。要让师生切身感受到改革所带来的发展变化,真正使师生成为改革最大的受益者。
二、深化校内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为本,三个促进”办学理念,坚持实施促进学校发展的“四大战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遵循规律,全面有序地推进校内综合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科学配置资源,着力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目标,以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统筹推进人才培养机制、科研管理机制和校院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着力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院系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形成有利于高质量人才培养、高水平学术研究、高效率管理服务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实现学校新的跨越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三)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继承创新:既尊重实际现状又着眼未来发展,在科学总结办学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高等教育规律、科技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理论联系实际,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鼓励基层实践创新,积极探索符合实际情况、适应时代发展、突出自身特色的发展新模式。
2.以人为本、促进发展:以全体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统筹谋划综合改革全局。在意见征求阶段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在综合改革实施过程中凝心聚力、和衷共济,充分激发师生员工投身改革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建设事业全面发展。
3.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充分考虑到不同学院、不同学科、不同群体的差异性,依据不同对象在不同时期,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措施。改革举措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切实将“学校要发展”落实到“学院要发展、学科要发展、师生要发展”上来。
4.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准确把握改革内涵,注重方案设计的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注重改革过程的轻重缓急和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改革采取先试点再推广的方式,切实达到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的改革目标。
三、深化校内综合改革的重点领域
(一)人事制度改革
1.工作思路
按照“围绕目标、扎实推进,开拓创新、提升效益,校院联动、激发活力,内涵发展、实现跨越”的思路,通过建立与现代大学制度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健全高层次人才集聚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改革岗位聘用与薪酬分配制度等措施,着力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院系活力,激发教职工潜能,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为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证。
2.主要任务
(1)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与人才队伍建设模式
①构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成立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制定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统筹人力资源与薪酬的计划与管理,研究制定改革过渡期政策,协调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对人事制度进行分析评估;建立与完善高水平人才挖掘、引进、培养、使用、服务机制;以教职工为核心,以人力资源的充分发挥为目标,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②探索与学科特点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建设模式。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努力打造一支适应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对于航空特色学科群与特色培育学科群,引导教师注重高水平研究,不断创新团队组织形式,进一步提升为国家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对于基础支撑学科群,鼓励教师自由探索、积极拓展前沿研究领域,进一步提升基础研究水平;对于人文社科学科群,引导教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以研促教,逐步提高社会影响力和学术影响力。
(2)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①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学校政策引导、学术选择评价、校院功能互补、教师共同参与的人才引进新模式;创新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外籍教师引聘方式;制定校企(所)互通、灵活实用的高层次人才引聘政策;充分发挥院士(双聘院士)、长江学者、“杰青”、“千人”、杰出校友等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中的作用;设立学院人才基金,用于高层次人才个性化、差异化引进;优化人才引进流程,提高人才引进效率。
②教师引进采用“控中间,放两头”的原则。对高端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的引进单独提供岗位和资源,不设限制;对于专职科研和博士后人员,岗位不作严格限制;对副教授、教授等常规师资的引进根据编制和岗位情况严格控制;适度放开讲师补充规模,建立预聘制,实行动态管理,两个聘期内未能晋升高级职称的,实行“非升即走”。
③完善师资培养体系。健全中青年教师发展机制,加大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培育力度;有计划地培养学术梯队;加强青年教师教学认知和实践能力培养,鼓励青年教师参与教改研究,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采取有效措施,发挥现有著名教授的“传、帮、带”作用,培养一批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教师。
④完善师资队伍国际化培养机制。通过 “走出去”和“引进来”两种方式,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伙伴建设计划,积极推动我校各主要学科建立与境外同类若干高水平学科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支持鼓励教师赴境外著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学习、研修,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进入国际主流学术圈,担任国际学术组织和学术刊物职务;邀请或引聘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校开展学术交流,积极组织或参与组织各类国际学术会议,开拓教师国际视野,提升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
⑤明确学院、学科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中的主体作用,下放相应权限至学院;完善人才队伍建设考核评价机制。
(3)改革岗位聘用制度
①健全岗位、编制设立机制。以学科建设发展与人才培养规模需要为牵引,结合自身学科发展目标定位及当前学科人力资源状况,规划确定岗位与编制。
②实施教师分系列管理制度。在编制核算的基础上,对专任教师按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进行分系列管理,努力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学院根据总额承包核算原则,结合教师分系列管理,自主决定教师岗位结构,明确岗位职责要求。
③完善教师岗位评聘制度。岗位聘用完全实行级岗分离,职级看历史,岗位重贡献。职级主要依据现有职称和任职时间确定,岗位主要依据聘期贡献评定。岗位评定中打破职称限制,明确客观标准,减少主观评审因素。
④建立非专任教师岗人员聘用制度。加强事业编制使用规划,对新进专职科研人员、辅导员、管理人员、博士后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人员采用“择优进编”的方式,实行分类管理。专职科研人员薪酬一般由项目经费预算中安排与列支,核定编制数内其他人员薪酬由学校支付。
⑤优化管理岗位人力资源配置机制。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在系统梳理校院机关职责,重新核定机关职能部处岗位和编制的基础上,适量压缩机关管理人员队伍,加强充实学院管理人员队伍;实施职员职级制,建立科学设岗、有序晋级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4)完善教职工考核评价机制
①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制订有利于高水平人才培养、高水平学术研究、高水平科研团队建设、标志性成果产出的奖励政策,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和科研创新,持续开展创造性的工作。
②建立完善人员流动和退出机制。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任务要求,设定教学、科研工作量最低考核标准。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量要求,院定工作量标准应高于校定工作量标准。加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对于编制内人员,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双向选择原则进行转岗分流,逐步实现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
③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机制,修订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在定编定岗的前提下,逐步实施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至学科群或学科,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限下放至院级评审单位,学校最终审核认定。
(5)改革薪酬分配制度
①统筹规划薪酬体系。根据“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探索更加合理规范的收入分配模式,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构建以岗位工资(津贴)为主体,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并存的工资体系,逐步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薪酬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
②稳步推进以教学科研工作量核算为基础的编制核算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教学、科研等工作量情况对现有教师编制进行分类核算,确定各单位现有教学和科研核算编制数。在编制核算时,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高水平教学科研基地和平台等制定核算编制的调节和补贴办法。
③建立岗位绩效津贴学院总承包及二次分配制度。在编制核算的前提下,对岗位绩效津贴实行总额包干、动态调整。学院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分配方案。核算编制内人员的工资和津贴由学校承担,核算编制外人员工资和津贴由学院和项目自筹。
(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
1.工作思路
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以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式评估、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设、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发布为抓手,在招生选拔、人才培养模式、专业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等方面,协调联动、综合推进、改革创新,形成具有南航特色的高水平人才培养机制。
2.主要任务
(1)完善招生选拔机制
①完善生源质量提升机制。进一步加大本科生招生宣传力度,注重生源基地内涵建设,加强“两高”(高校与高中)教育衔接;加大研究生招生宣传力度,对推免硕士生选拔机制、本硕博贯通选拔机制、博士生招生选拔机制进行改革。
②建立招生指标动态配置机制。改革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分配模式,动态配置专业招生指标,对培养质量不高的本科专业实行专业预警与淘汰机制;对研究生招生指标实施动态分配管理,招生指标配置向生源质量高、科研能力强、社会需求大的学院与学科倾斜。
(2)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①完善个性化培养与研究性教学相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改革,在知识学习、能力培养、素质拓展等方面赋予学生更多的选择权与自主权。加强基于信息技术的网络课程资源建设,探索以MOOC为代表的教学模式改革。建立研究性教学评价标准,推广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推进考核方式改革,注重学习过程考查和学生学习能力评价。
②建立人才培养模式动态优化机制。学院按专业成立本科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学科成立研究生人才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确定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审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研究学科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对人才培养各环节进行指导和诊断。
③完善优良学风达成与素质能力拓展机制。扩大本科生的大类招生覆盖面,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建立各类学生的分流与淘汰机制。建立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专业负责人对学风建设共同负责机制。加强兼职辅导员队伍的培养,建立专兼结合、兼职为主的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加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继续推行学生素质能力培养计划(“群星计划”)和研究生文化素质教育计划,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能力。
④强化人才培养国际化推进机制。树立国际化办学理念,培养具有世界眼光、通晓国际规则的国际化人才。支持教师参加国际会议和短期海外培训,鼓励青年教师担任暑期国际课程助教,完善学生出国(境)审批程序,鼓励学生参加国际会议、国际竞赛等学术科研活动。提高双语教学、英语教学课程比例,打造一批国际化课程,提升课堂教学国际化水平。完善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体系,提高研究生国际化培养质量。提高外国留学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强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建设。
⑤推进研究生创新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建立研究生跨学院、跨学科、跨学校、跨国家的联合培养机制,推进研究生交叉学科培养、校内外联合培养、国际联合培养,积极开展研究生各类创新活动,拓展研究生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鼓励研究生多出高水平创新成果。
⑥改革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实践课程体系,针对其职业能力培养特点,加强工程与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建设校内外相结合的导师队伍。
(3)完善专业水平提升机制
①加强品牌专业建设。加强具有行业优势、学科特色的品牌专业建设,强化专业负责人对专业建设的主体责任。参照国际工程专业认证、专业评估标准,优化专业培养方案,在本科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制定专业发展与建设规划,形成特色专业集群,培育优势专业集群,发展新兴专业集群。
②加强国家级课程与精品教材建设。按照国家级课程的建设标准,建设一批精品资源共享课、视频公开课;利用信息技术,建设一批MOOC课程;拓展课程资源,建设一批新生研讨课、科学实验探究课、学科交叉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系列化、立体化、电子化教材,紧密结合品牌专业建设,融入新技术、新知识、新成果,建设一批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
③实施创新实践工程。统筹校内外资源,建设实习实践基地和实验教学中心,实施由“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术科技竞赛计划、主题创新计划、自由探索计划、工程训练实践计划、文科实践计划、科研训练计划、学术交流计划”等八大计划构成的创新实践工程,完善国、省(部)、校、院四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体系,全面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④完善教学团队建设机制。以公共基础课程、主干核心课程、专业特色课程为平台,组建课程(群)教学团队,实行课程(群)责任教授制。通过团队合作的机制和组织模式,推进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⑤建立教学科研资源统筹机制。制定分类别、分层次的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促进科研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加强师生从游机制,积极探索高水平科研反哺教学的途径和方法,为本科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科研团队创造条件。
⑥建立教研相长、科教相促机制。切实强化教师科研与教学并重观念,引导和激励教师将科研与教学有机结合,鼓励教师积极将科研成果、前沿技术及科研方法融入教学实践。加快新生研讨课、科学实验探究课、学科拓展课等新型课程建设,为教研相促提供课程平台支撑。实行本科生学术导师制,依托科创项目,促进学生科研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4)构建人才培养质量管理体系
①建立校院两级人才培养质量管理责任机制。构建职能清晰、权责明确、上下联动、管理科学的校院两级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在人才培养过程管理方面,学院是人才培养的责任主体,负责对人才培养过程各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和评估,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整体规划和质量规范,并做好评估监督和协调管理。
在教学改革与建设方面,学校负责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项目建设指南、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经费使用办法,并将改革与建设经费下拨给学院;学院负责除面上重大项目以外的一般项目评审、立项、建设及结题验收工作,并负责经费的分配及监管。
②完善教师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与责任要求,建立教师教学规范达成机制。建立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制度、教学资格定期认证制度以及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师队伍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相应报酬机制,承认教师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智力投入。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建立与人才培养贡献度挂钩的绩效分配制度,健全教师教学荣誉体系,加大奖励与表彰力度。
③完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机制。加强校院两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实体化建设,落实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多方位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为教师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指导、服务和支持。推动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模式和方法,提高教学能力与水平。落实青年教师助教制与导师制,发挥资深教师“传、帮、带”作用,加快青年教师的成才成长。
④健全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构建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推行学院、专业教学质量报告发布机制。引入外部评估,开展工程专业认证及专业评估,将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学院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一,并作为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的依据。
(三)科研管理机制改革
1.工作思路
以国家重大战略和行业需求为牵引,瞄准学科发展前沿,以学院目标管理为抓手,依托校院两级管理和人事制度创新,完善科研管理体制,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及绩效评价体系,创新学科科研平台建设机制,探索科研组织新模式,建立多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科研管理机制,激发全体师生的活力,提升学术水平和服务工业化、信息化、国防现代化能力。
2.主要任务
(1)完善科研管理体制
①改革学校科研管理机构。在现有科研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建立科学技术研究院,促进专业化分工,细化管理职能,提高对外拓展能力和谋划能力,以适应外部激烈的竞争环境;健全学院科研管理组织;建立科研主管制,调动科研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改革科研管理体制,提升科研管理服务水平和效率。
②建立校院两级联动策划机制。设立学校科技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制订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依托校院两级管理,建立校院两级联动策划机制,建立重大项目、重大平台以及重大成果动态储备库,提高超前谋划和创造机遇的能力。
(2)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及绩效评价体系
①完善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以提升学术水平和服务行业能力为导向,完善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发挥科研经费的作用,加强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指导,规范外协合同管理,保障科研工作规范、平稳、持续发展。
②完善科研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在科研绩效考核以及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科研业绩认定中,尊重科研活动规律,更加注重学术导向,注重对行业的贡献;鼓励团队建设,充分调动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重大项目的实施和重大成果产出,不断提升学校学术水平和服务行业的能力。
(3)创新学科科研平台建设机制
①建立学科科研平台培育机制。以学校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据,面向国家和行业重大需求,瞄准学科前沿与行业发展,制定学科科研平台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多部门协同,明确学院建设的主体责任,统筹汇聚各类建设资源,分步实施,分阶段评估。
②完善科研平台申报机制。明确机关部门、学院、学科带头人和群体的责权利,主动谋划,形成创造机遇和抢抓机遇的局面,拓宽申报渠道,提升申报质量和水平。
③完善运行与管理机制。依据各类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落实运行保障条件,明确日常运行管理的院级主体责任单位,赋予平台负责人的履职权力,规范管理,创新管理模式。
(4)探索科研组织新模式
①探索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企业的协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协同创新中心改革措施,促进校内外核心创新要素的深度融合和优质科技资源的全面共享,实现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的提升。
②探索联合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机制。在优势学科的特色领域,面向行业和区域重大需求凝炼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探索和构建校企之间高效、务实、共赢的新型合作模式,建立联合技术研究中心,实施非在编流动科研人员聘用制,建立知名专家学者的柔性聘用制度。
③完善政产学研合作模式。加强学校对政产学研合作的规划与统筹,探索既能深度服务区域又能有效支撑学科发展的政产学研合作模式,加强学校和区域的互动,深化学校与地方合作,提升学校科技影响力和对区域发展的贡献度,促进学科发展。
(四)校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工作思路
以理顺校院事权、人权、财权、物权关系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年度目标管理为牵引,以资源协调配置调整为支撑,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校院责权利关系,将总量调整与学院目标考核相结合,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有力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提升。
2.主要任务
(1)完善事业发展与学科建设规划机制
①建立事业发展规划与重大能力建设项目申报责任机制。根据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实行事业发展规划与重大能力建设项目申报责任制,加强对重大能力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推动重大能力建设项目按照规划有条不紊地实施,确保学校发展目标任务完成。
②完善学科建设规划及重大学科平台申报责任机制。结合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学校发展战略需求,逐步优化调整现有学科结构,推行学科建设规划及重大学科平台申报责任制,将学科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学科群、学院、学科带头人及其梯队,不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2)建立校院两级管理机制
①建立学科分类分层管理机制。学校对学科实行分类分层管理:根据特色发展理念及学科性质,将现有学科分为航空特色学科群、特色培育学科群、基础与支撑学科群及人文社科学科群四大类;按照教育部建设“一流学科”的总体方案,将一级学科发展目标分别定位于国际一流学科、国际知名国内一流学科、国内知名学科以及需要发展学科等四个层次。
②完善学院目标管理机制。学校根据教育改革和事业发展需要,建立导向明确、责权统一、竞争有序的学院目标管理体系,推动实现管理重心下移,明确学院发展的主要目标,通过资源配置、绩效评价与奖惩等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引导学院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和发展形势,找准定位,不断创新,在确保完成学校布置的发展任务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实现学院自身和学校同步快速发展。
③建立事权与人财物权联动机制。明确学校与学院各自的管理权限与职责,逐步理顺校院两级事权与人财物权关系,建立事权与人财物权相匹配的制度,形成校院两级分工明确、权责统一、上下联动的管理机制。
(3)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①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制定和实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章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治理模式。进一步明确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的界限,充分保障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在学术事务上的主导作用,探索建立学部制。
②完善内部管理结构。调整优化部门职责定位,推进学校内部管理结构改革。根据学校改革和发展需要,在现有科研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建立科学技术研究院。加强产学研合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协同创新运行机制。
③推进机关部处目标管理。全面梳理现有机关部处职责,以作风建设和工作业绩为导向,按照“强化服务、激发活力、提高效率、群众满意”的原则,对机关职能部处实施目标管理。
④完善学院内设机构、基层学术组织设置及审批。在核定科级岗位编制的前提下,学院自主设置内设办事机构,报学校机构管理部门备案;在科研机构总量适度控制的前提下,学院根据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需要,自主负责学院内设基层学术组织的建设和内设科研机构的审批,促进人才汇聚和科研团队建设。
(4)完善资源配置与共享机制
①完善资源配置管理制度。成立资源配置委员会,按照“目标导向、分类发展、统筹兼顾、动态激励”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学校资源配置和资源共享方案,加强资源使用绩效评估,促进学校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不断提高。
②建立外部资源争取机制。学校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积极探索多元化筹集办学资源的渠道和方式,同时充分调动院系在争取资源和资源配置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外部资源争取力度,有力保障和促进学校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③建立资源共享机制。继续促进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教学科研平台、实验场地等资源的共享利用。按照“分类管理、定额配置、有偿使用、结题收费、缺额补偿、绩效奖励”的原则,制定学校层面的公用房核算标准及办法,建立院系公用房资源配置管理机制,适时启动实施实验、科研等公用房有偿使用。完善仪器设备管理机制,下放部分资产采购权、报废审批权和处置权到学院。学院结合学校总体要求和教学实际需要,逐步建立实验中心,全方位强化实验室建设和管理。
④建立经费统筹使用机制。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及有关经费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加强经费统筹使用和管理,赋予基层单位对自有资金安排的专项经费及其结余资金等的使用支配权。
⑤完善校园信息化建设。按照“大资源”概念进一步整合学校资源,逐步搭建并完善“实验室信息管理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促进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完善学校数据中心等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四、深化校内综合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校党委《关于深化校内综合改革的决议》要求,校内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改革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的人事制度、人才培养机制、科研管理机制、校院管理体制机制4个专项改革工作组,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并确保改革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各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机构,积极推动和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改革工作。
各项改革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将具体任务明确到人,并加强跟踪督办,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订改革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改革进度,务求改革实效;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推广改革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注重与其他工作的有机衔接和协调发展,注重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学校监察部门要加强检查与督办,保证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二)加强党建和校园文化建设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党对改革事业的领导作用。在深化校内综合改革工作的进程中,要坚持“围绕改革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改革”的思路,把党建工作与改革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委在改革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在改革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在改革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中牢固树立敢闯敢试、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的改革创新意识。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充分利用校报、广播、电视、新闻网、宣传橱窗等传统媒介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综合改革工作,切实做好思想动员、政策解读和意见交流等工作;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进一步统一全校师生的思想认识、凝聚全校师生的智慧力量,营造全校上下积极关心、支持、参与校内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围绕深化校内综合改革,以责任、担当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完善以业绩突出、群众满意为导向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重用在改革工作中“思想上先进、行动上先行、业绩上突出”的好干部,全力建设一支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干部队伍,为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以严明组织纪律为抓手,切实加强对干部承担改革任务、执行改革决议、落实改革举措等方面的检查考核。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阳奉阴违、另搞一套。全体干部要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讲政治、讲大局,切实增强自身的大局意识、改革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争当学校改革发展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为推进校内综合改革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加强作风建设
在前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围绕深化校内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校内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履职尽责、失责可耻的意识,既要防止改革中的畏难情绪、无所作为,又要避免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切实抓好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到抓具体、具体抓,抓出实效。持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履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持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的发生。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进一步在教师中倡导厚德、博学、严谨、善教,在学生中倡导积极进取、勤奋向学、勇于创新、立志成才,巩固和发扬“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在全校形成“肯做事、敢做事、会做事、做实事”的进取之风,有力促进校内综合改革的深入进行。
附:1.校内综合改革任务分解与进度表
附1:
校内综合改革任务分解与进度表
改革领域 | 改革任务 | 主要措施 | 完成时间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学院 |
人事制度改革 | 1.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与人才队伍建设模式 | 1.构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 2017年 | 人事处 | 党政办、组织部、发展计划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部、国资处、财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各学院 |
2.探索与学科特点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建设模式 | 2017年 | 人事处 | 发展计划处、各学院 | ||
2.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 1.完善校院两级高水平人才引进机制 | 2015年 | 人事处 | 财务处、各学院 | |
2.完善教师补充机制 | 2015年 | 人事处 | 各学院 | ||
3.完善师资培养体系 | 2015年 | 人事处 | 科技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 | ||
4.完善师资队伍国际化培养机制 | 2016年 | 人事处 | 国际合作交流处 | ||
5.完善人才队伍建设考核评价机制 | 2017年 | 人事处 | 发展计划处、各学院 | ||
3.改革岗位聘用制度 | 1.健全岗位、编制设立机制 | 2017年 | 人事处 | 发展计划处、各学院 | |
2.健全教师分系列管理制度 | 2015年 | 人事处 | 教务处、科技部、研究生院、各学院 | ||
3.完善教师岗位评聘制度 | 2016年 | 人事处 | 各学院 | ||
4.建立非专任教师岗人员聘用制度 | 2015年 | 人事处 | 各学院 | ||
5.优化管理岗位人力资源配置机制,实施职员制 | 2015年 | 组织部 | 人事处、机关党委、各学院 | ||
4.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 1.制定鼓励高水平、标志性成果产出的奖励政策 | 2015年 | 人事处 | 教务处、科技部、研究生院、各学院 | |
2.建立完善人员流动和退出机制 | 2017年 | 人事处 | 发展计划处、教务处、科技部、研究生院、国资处 | ||
3.完善职称评聘机制 | 2016年 | 人事处 | 教务处、科技部、研究生院、国资处、装备工程部 | ||
5.改革薪酬分配制度 | 1.建立岗位绩效津贴学院总承包及二次分配制度 | 2017年 | 人事处 | 教务处、科技部、研究生院、各学院 | |
2.构建多元薪酬体系 | 2016年 | 人事处 | 财务处、科技部、各学院 | ||
人才培养机制 改革 | 1.完善招生选拔机制 | 1.完善本科生生源质量提升机制 | 2015年 | 学生处 | 教务处 |
2.建立本科专业招生指标动态配置机制 | 2015年 | 教务处 | 各学院 | ||
3.完善研究生生源质量提升机制 | 2015年 | 研究生院 | 各学院 | ||
4.建立研究生学科招生指标动态配置机制 | 2015年 | 研究生院 | 各学院 | ||
2.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 1.完善个性化培养与研究性教学相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 2016年 | 教务处 | 各学院 | |
2.建立人才培养模式动态优化机制 | 2015年 | 教务处 | 各学院 | ||
3.完善优良学风达成与素质能力拓展机制 | 2016年 | 学生处 | 教务处、各学院 | ||
4.强化人才培养国际化推进机制 | 2016年 | 国教院 | 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 | ||
5.推进研究生创新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 2015年 | 研究生院 | 各学院 | ||
6.改革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机制 | 2015年 | 研究生院 | 各学院 | ||
3.完善专业水平提升机制 | 1.加强品牌专业建设 | 2015年 | 教务处 | 各学院 | |
2.加强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建设 | 2015年 | 教务处 | 各学院 | ||
3.实施创新实践工程 | 2015年 | 教务处 | 各学院 | ||
4.完善教学团队建设机制 | 2016年 | 教务处 | 各学院 | ||
5.建立教学科研资源统筹机制 | 2016年 | 教务处 | 科技部、各学院 | ||
6.完善教研相长、科教相促机制 | 2016年 | 教务处 | 科技部、各学院 | ||
4.构建人才培养质量管理体系 | 1. 建立校院两级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机制 | 2015年 | 教务处 | 人事处、各学院 | |
2.完善教师动态管理机制 | 2015年 | 教务处 研究生院 | 人事处、各学院 | ||
3.完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机制 | 2016年 | 教务处 | 发展计划处、人事处、各学院 | ||
4.健全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 2016年 | 评监办 | 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 | ||
科研管理机制改革 | 1.完善科研管理体制 | 1.改革学校科研管理机构 | 2015年 | 科技部 | 发展计划处、人事处、组织部、装备工程部等及相关学院 |
2.建立校院两级联动策划机制 | 2017年 | 科技部 | 发展计划处、人事处、国资处、财务处、装备工程部等及相关学院 | ||
2.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及绩效评价体系 | 1.完善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 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实施细则出台后半年内完成 | 科技部 | 财务处、国资处、节能处、人事处、档案馆、保密处等及相关学院 | |
2.完善科研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 2016年 | 科技部 | 财务处、人事处等及相关学院 | ||
3.创新学科科研平台建设机制 | 1.建立学科科研平台培育机制 | 2017年 | 科技部 | 发展计划处、国资处、人事处、财务处等及相关学院 | |
2.完善科研平台申报机制 | 2017年 | 科技部 | 发展计划处、国资处、人事处、财务处等及相关学院 | ||
3.完善运行与管理机制 | 2017年 | 科技部 | 发展计划处、国资处、人事处、财务处等及相关学院 | ||
4.探索科研组织新模式 | 1.探索协同创新体制机制 | 2017年 | 科技部 | 发展计划处、人事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国资处、财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等及相关学院 | |
2.探索联合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机制 | 2017年 | 科技部 | 人事处、财务处、国资处、研究生院等及相关学院 | ||
3.完善政产学研合作模式 | 2016年 | 科技部 | 资产经营公司、人事处、国资处、财务处等及相关学院 | ||
校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 1.完善事业发展与学科建设规划机制 | 1.建立事业发展规划与重大能力建设项目申报责任机制 | 2016年 | 发展计划处 | 组织部、人事处、研究生院、科技部、教务处、学生处、国资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各学院 |
2.完善学科建设规划及重大学科平台申报责任机制 | 2016年 | 发展计划处 | 人事处、研究生院、科技部、教务处、国资处、各学院 | ||
2.建立校院两级管理机制 | 1.建立学院分类分层次管理机制 | 2017年 | 发展计划处 | 各学院 | |
2.完善学院目标管理机制 | 2016年 | 发展计划处 | 人事处、研究生院、科技部、教务处、学生处、国资处、各学院 | ||
3.建立事权与人财物权联动机制 | 2017年 | 人事处 国资处 财务处 | 组织部、科技部、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交流处、各学院 | ||
3.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 1.完善学校治理结构 | 2016年 | 发展计划处 | 人事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部、各学院 | |
2.完善内部管理结构 | 2016年 | 发展计划处 | 组织部、人事处、研究生院、科技部、教务处、学生处、国资处 | ||
3.推进机关部处目标管理 | 2016年 | 发展计划处 | 全体机关部处 | ||
4.完善学院内设机构、基层学术组织设置及审批 | 2016年 | 发展计划处 | 人事处、各学院 | ||
4.完善资源配置与共享机制 | 1.完善资源配置管理制度 | 2016年 | 国资处 | 人事处、科技部、国资处、财务处、发展计划处、各学院 | |
2.建立外部资源争取机制 | 2016年 | 发展计划处 | 人事处、科技部、国资处、财务处、各学院 | ||
3.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 2016年 | 国资处 | 人事处、研究生院、科技部、教务处、各学院 | ||
4.建立经费统筹使用机制 | 2016年 | 财务处 | 发展计划处、国资处、科技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 | ||
5.完善校园信息化建设 | 2017年 | 信息中心 | 发展计划处、研究生院、科技部、教务处、国资处、信息中心、各学院 |
人事制度改革 |
校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
科研管理机制改革 |
人才培养机制改革 |
高质量人才培养 |
高水平学术研究 |
高效率管理服务 |
建设”革本单位分配方案,报人事处备案提出了更高的评价体系也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
突破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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