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0日 |
部属各高校: 为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高等教育发展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部属高校教育事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瞄准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战略目标,积极适应开放竞争发展环境,牢固树立内涵式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科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坚持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全力推动中国特色一流大学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坚持特色发展,在把为国防军工服务作为发展之本,不断提高支撑和引领国防科技发展能力的同时,积极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培育发展增长点。坚持人才为本,把人才培养作为学校的核心任务,努力培养高素质学生,着力建设高水平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队伍。坚持自主办学,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正确处理学校、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支持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构建适应中国特色一流大学建设需要的现代大学制度。 (三)发展目标。到2 0 2 0年,部属高校在特色学科体系和国家自主创新基地、高素质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学校核心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为创建中国特色一流大打下坚实基础。适应国防建设和科技产业发展需要、具有学校特色的学科体系基本形成,国防特色优势学科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培育成长一批新兴交叉学科,具有国内、国际一流水平的学科分别达到1 5个和8个左右;各学校在主要服务领域支撑和引领国防科技和相关行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重大科技工程相互支撑、协调并进的科研创新体系;服务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和两化深度融合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一大批科技成果在重点行业领域得到应用;教学科研管理人才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大幅提升,培养造就的人才更加符合国防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一批创新型、国际化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 二、建设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 (四)巩固和发展国防特色学科。国防特色学科是部属高校学科体系的核心,是学校特色的重要载体。以中国特色新军事变革对国防科技的需求为导向,适应武器装备建设体系化、信息化、实战化、自主化发展的新特点,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优化学科布局,调整学科结构,巩固和发展国防特色优势学科。重点建设航空、航天、兵器、船舶与海洋、核、电子及通信等领域军工学科,进一步增强力学、机械、光学、仪器、材料、信息、控制、计算机、化工等学科的支撑和保障能力。跟踪世界先进军事技术发展潮流和趋势,结合已有学科基础,积极谋划前瞻性、战略性学科发展方向,占据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发展的学术制高点。 |
(五)积极培育学科增长点。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展方向,结合我国科技和产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重大需求,充分发挥学校比较优势,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交叉学科。适应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及其与经济社会加快融合的新特点,拓展和延伸学科方向,开辟新的研究领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新材料、软件及信息网络、网络安全、生物、新能源等领域建设一批两化融合新兴学科,不断形成学科增长点,打造新的学科高峰。
(六)加强基础学科建设。基础学科是国防特色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学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瞄准国际学术前沿,适应特色优势学科发展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建设特色基础学科,促进理工融合、以理强工,为工科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创新动力。充分发挥管理及人文类学科的服务支撑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基础学科常态支持机制,提升基础学科科研水平,产出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原始创新成果。
三、大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七)坚持立德树人,培养高素质学生。培养学生是学校工作的核心。以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学生为目标,改革培养机制,集聚教学资源,发展校园文化。为学生养成健全向上的人格品质、掌握获取知识的能力、传承优良文化传统提供保障条件和良好氛围。针对本科生、研究生既相区别又有机联系的培养目标,统筹制定相应培养方案,完善教学体系,创新教学模式。突出工科学生实践能力要求高的特点,加强校内学生实验实践条件建设的同时,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共同为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创造条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学生创新创业引领,注重教育和实践相结合,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加强军工文化宣传教育,把军工精神和校训精神作为学生培养的重要内容,培育具有军工特质和学校特色的优秀人才。
(八)打造高质量师资队伍。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关键。严格按照“四有”好教师标准,通过引培并举,建设一支水平高、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建立符合学校实际、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教学效果评价机制,培养一批教学名师,建设一批精品课程。鼓励优秀科研人员参与教学活动,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科研有机结合。把高素质科研团队建设和领军人才培养作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科研优势特色等情况,制定远近结合、梯次搭配的团队建设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加大校内资源整合和集聚力度,集中力量,加强培养。加大国内外优秀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形成学缘结构合理、文化背景多元、深度交流融合的人才体系,努力把学校建成汇聚优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成长发展的基地。采取立足自身、联合共建等方式,在具有优势的领域培育发展具有特色的高水平高校智库。
(九)建设高水平管理队伍。管理队伍是高校践行使命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围绕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服务于学生培养、服务于教学科研任务的要求,造就一支熟悉高等教育规律、熟悉国家高等教育政策、能结合学校实际创造性提供政策支持和高效服务的高水平管理队伍。加大院系和学校管理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培养复合型管理人才。完善管理干部晋升和交流机制,畅通管理干部职业发展通道,开展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
四、全面提升支撑和引领国防科技发展的能力
(十)强化国防基础研究。国防基础研究是军工特色学科持续发展的根本支撑,是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是研究型大学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分析国际相关领域前沿方向、研究重点基础上,结合国防科技发展实际,制定国防基础研究计划,突出重点,持续支持,滚动发展。学校要制定支持基础研究的政策,特别是在评价机制、投入政策等方面体现对基础研究的鼓励和支持,保持一批相对稳定的基础研究团队和学科专业点。加强与国家、军队攸关国防基础研究计划的衔接,争取研究经费支持。加强与军工科研院所、企业的合作,共同组建军工重大关键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将学校基础研究纳入国防科技研究体系。
(十一)大力推进国防科技创新。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目标,聚焦制约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安全可控发展和武器装备体系化建设的短板瓶颈问题以及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在动力、原材料、元器件、先进制造工艺、计算机基础软件等领域研究推出一批创新成果,将学校科研成果转化为服务国防建设的能力。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武器装备型号任务为牵引,积极参与各类研发创新活动,在系统集成、仿真实验、产品研发及核心技术突破等方面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学校与军工行业联系紧密的优势,加强与军工科研院所、企业的协作协同,按照分工合作、共同创新的理念,把学校国防科研纳入行业创新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
(十二)加强对国防领域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各高校要加大对国防科技工业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积极与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学生,支持国防重大专项负责人、武器装备系统设计开发试验等科研人员入校参与教育教学、联合指导学生,扩大学生参与军工企业、科研院所研制生产活动的规模,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和交持优秀学生到国防系统尤其是艰苦地区军工单位建功立业。充分发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集聚和锤炼人才的效应,发挥技术领军人才的作用,培养造就一大批致力于国防科技创新的拔尖人才。积极为军工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培训、知识更新和学历学位提升教育服务。
五、切实增强服务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能力
(十三)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始终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准确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实际,调整优化学科布局、确定人才培养方向。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和两化深度融合作为重要创新方向,加快学校军工技术成果转化和民用推广;抓住实施《中国制造2025》规划、“互联网+"行动计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整合校内资源,形成集成创新和整体竞争优势,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努力承担一批重大关键任务,创造一批创新成果、突破一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培养一批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带动相关学科向高端方向发展。
(十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在国家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的指导下,按照有利于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原则,积极探索科研人员持股、技术转让与许可等多种形式,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利用学校科技开发能力强的优势,加强学校与产业资本和金融市场的对接,推动技术许可转让、股权投资等市场化运作,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机制。结合学校实际,明确合理分配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的政策制度,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制约,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学科发展创造政策环境。
(十五)增强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加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研究,主动将学校学科建设、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大学生就业等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搞好供需对接,实现融合共赢发展。积极为地方培养和输送优秀毕业生,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充分运用地方共建支持政策,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在优势学科领域密切合作,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组建一批技术创新中心或研究院,促进技术开发、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培育面向区域发展类型的协同创新中心,推动学校与当地重点企业或产业化基地深度合作,成为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转化试点项目。发挥部省、部市共建机制作用,集中部属高校科技成果多、创新能力强的优势,积极构建交流合作平台,为学校、地方发展服务。
六、进一步提升国际合作层次和水平
(十六)走开放式、国际化一流大学建设道路。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现代教育理念和实践,结合实际,探索具有特色的高等教育发展路径。坚持“走出去”,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学校支持及中外合作项目等,有针对性选派中青年教师进行学术性访问学习;支持优秀年轻干部赴外进行系统的教育管理培训,培养一批全面、深入、全流程了解国外高校办学模式、运行机制的教育管理人才。坚持“引进来”,完善人才政策,吸引优秀外籍教师、海外留学人员任教,推进与国外高校教师互访,打造国际化师资队伍。提高课程国际通用程度,实现部分专业的国际认证。积极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际合作机制及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
机构等合作平台,拓展高校国际合作空间。抓住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有利时机,从高端、开放、国际化学科布局的角度,加大急缺人才的引进力度;创新合作方式,具备条件的可通过开放重大科研试验设施和重大科研项目,吸引国际高端人才共同参加。把中外合作共同开发教学项目、承担科研项目、组织学生交流等作为高校国际化的重要内容,不断拓展合作领域。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加大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在科技开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提高学校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水平。
七、全面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十七)加强整体谋划。推进综合改革是加快建设一流大学的动力来源,也是建设一流大学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深入论证,制定全面系统的综合改革方案。立足学校发展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制约学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出有效的改革措施和实施路径。
(十八)力求突破重点领域改革。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突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需求,改革课程教学体系。以激发人的活力和创造性为核心,针对教学、科研、管理不同岗位的要求,区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不同特点,建立分类设岗、分别评价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有利于构建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科研体系,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促进学科建设发展为目标,改革科研管理体制、成果转化机制和收益分配制度。坚持效能优先,统筹各类资源配置,优化资源配置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十九)强化实施,确保改革取得成效。推进综合改革,谋划是前提,方案是核心,实施是关键。各学校要根据综合改革方案,细化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改革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取得实质效果。
八、完善政策措施,为高校发展和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学校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和改进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增强服务建设中国特色一流大学的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班子队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三严三实”作风破解制约学校发展的关键问题。针对学校特点,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强化基层党建,强化教师队伍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学校改革发展和培养高素质人才保驾护航。
(二十一)加快建立现代治理体系。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内部治理结构,严格执行学校章程,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学校党委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突出落实学校党委把握政治方向、确定发展方向的首要职责,组织提出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目标、重大政策和措施。支持校长在党委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积极主动做好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二十二)创新激励约束和评价机制。在按需设岗和分类管理基础上,稳步推进管理岗位职员制和领导干部任期制改革,创新考核评价标准和方法,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形成有利于激发各类人才活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考虑国防特色高校特殊性,结合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需要,积极构建能够客观反映国防特色高校办学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适应新形式和新要求的教育质量督导机制,探索委托第三方自主开展教育质量评估评价工作。
(二十三)建立多渠道投入和政策支持机制。加强对军工特色学科建设的指导和资金投入。适应高校内涵式发展需求,创新大学建设投资方向,进一步完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大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条件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鼓励学校加强组织论证,提出符合政策要求的重大项目,争取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等重大教育投入政策支持。学校要加强对国家科技和国防投入政策研究,力争更多项目纳入相关科技计划。鼓励学校加强与科研事业单位、企业及金融、风险投资机构等的合作,积极利用社会资金,拓展科技开发及成果转化的资金渠道。继续完善部省、部市共建机制,落实地方支持政策,共同促进部属高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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