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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学科专业的通知

作者: 访问量:123发布时间:2012-10-26

工信人〔2012280

 

关于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

学科专业的通知

 

部属各高校:

为促进部属高校学科专业发展,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大力提升办学水平,更好的为国家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高校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信部规〔2011448号),“十二五”期间,我部将开展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工作。为做好部重点学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强化国防特色,推动两化融合,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内涵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国防科技和两化融合类学科专业,构筑高水平人才培养基地和基础科研创新平台,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有效提升优势学科的学术影响力和竞争力,为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继承发展。统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11工程”及国家重点学科、国防科技重点学科专业等建设项目,均衡教育教学、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合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建设。继承发展传统优势学科,积极拓展服务面向,优化学科专业布局。

需求导向、协同创新。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积极面向行业产业解决实际问题,努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和关键技术,凝练学科专业方向。学科间需加强协同,融合创新,充分发挥理科等基础学科的支撑作用,有效促进紧缺、新兴、交叉学科的生长。

突出重点,强化特色。重点建设提升军工核心能力、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进两化融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强化国防科技和两化融合特色,有效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构建符合国家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学科专业体系。

三、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通过部属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初步形成国防特色鲜明、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复合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巩固和不断提升在核能、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军事电子等领域的优势,拓展两化融合服务面向。加强学科专业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汇聚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新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的师资队伍,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大力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显著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和高素质专门人才的培养能力。力争在“十二五”末期若干学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若干专业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一批学科专业达到国际知名,部属高校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显著提高。

四、建设内容及任务

(一)主要内容:

1.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学科

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学科分为四类:国防特色学科,两化融合类学科,支撑性基础学科,新兴交叉学科。

1)国防特色学科

在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军用电子、核科学与技术等国防特色学科领域选择基础条件好、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学科进行重点建设,“十二五”末达到国内一流或国际先进水平,形成有辐射和带动作用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研基地。(具体申报工作由国防科工局组织实施)

2)两化融合类学科

拟建设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发展急需的重点学科,有效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结合。重点建设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能源管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产业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物流工程、电磁空间管理与无线电频谱工程、数字音视频、数字电视和显示技术、智能制造、智能机器人技术、信息安全、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等领域的相关学科。(具体学科目录见附件1

3)支撑性基础学科

拟建设多个为国防特色学科和两化融合类学科提供支撑和解决科学问题的相关学科点,力争通过“十二五”期间的建设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具体学科目录见附件2

4)新兴交叉学科

拟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学科建设。紧密围绕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国家发展战略需求,推进学科交叉、融合与创新,开辟新的研究领域或方向,有效促进新兴交叉学科的生长。

2.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专业

重点建设具有推进两化融合优势的本科专业,使其成为在国内有影响、社会上有较高声誉的名牌本科专业。(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3

(二)主要任务

学科专业方向建设:以支持学科专业方向带头人及团队的研究条件建设为手段,重点建设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学科专业,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专业带头人,显著提高承担重大基础科研任务、攻克两化深度融合中关键技术难题、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流的学术研究、技术创新基地。

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师选拔、聘用机制改革,引培并举,加强学科专业带头人和青年教师的引进培养力度,着力培养教师基础研究和创新能力,造就一支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新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的师资队伍。

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充分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成功经验,加强学科专业内部的体制机制改革,改进和完善学科人才培养体系和培养方案,形成可与世界一流大学同类学科接轨的人才培养体系和管理制度,为高水平人才培养奠定学科基础,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

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统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11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及我部重点学科专业等建设项目,充分整合校内外资源,加大投入支撑力度,加强国防特色和两化融合学科专业教材建设,创建若干个国内一流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研究生创新基地。

国际化办学能力建设:加强教育教学国际化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引入一定数量的英文教材和全英文授课,聘请国际顶尖学者来校授课或工作。建立研究生出国学术交流相关制度,积极完成国家公派出国任务。推进培养高水平留学生的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特色鲜明的留学生培养机制与模式,积极探索通过留学生培养传播中华文化的方式和途径。

管理制度改革:深入研究有利于高校领军学者成长、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提高、高校教学科研设施共享的内在机制,探索从事高水平教学科研与工程应用研究人员的分类管理机制与模式,探索课程教学队伍、实验教学队伍、科研公共平台技术队伍的分类管理模式和机制。

五、申报条件

(一)两化融合类学科、支撑性基础学科的申报条件

1.学科实力处于国内同类学科领先地位,对同类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申报两化融合类学科须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并按一级学科申报。申报支撑性基础学科的学科须突出支撑学科的特色,可不是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须是博士学位授权点并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按二级学科申报。

2.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拥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工程中心等;“十一五”以来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十一五”以来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3.培养高层次人才成绩显著,研究生的数量和质量位于国内同类学科点前列。

4.已形成意义重大、特色鲜明的学科发展研究方向,其中至少有一个研究方向已处于本学科发展前沿,目前承担着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的“十二五”重大研究项目,对推动学科发展、科技进步,促进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5.具有解决两化融合中重要问题的能力,取得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广阔应用前景,预计在“十二五”期间能够产生重大标志性成果并带来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

6.学科带头人知名度高,团队成员年富力强,学科梯队结构合理,整体实力强。

7.具有科学的运行机制,有与相关学科相互支撑、开展跨学科合作研究的优势,能在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上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学术气氛浓厚,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

(二) 新兴交叉学科的申报条件

1.已经具备较好的教学及科研工作基础。

2.具有交叉、新兴、边缘、紧缺等特点,通过建设,能够成为国防和两化融合领域学科建设的新生长点,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3.制定建设规划,明确建设措施,确保“十二五”末期,该学科点具有较高水平,为国防科技、工业和信息领域培养出合格毕业生。

4.学校在该领域具有一定基础,学校需要按照必要的程序进行可行性论证,建设方案科学、合理。

5.立项建设一年内,须到教育部完成学科备案工作。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专业的申报条件

1.具有推进两化融合优势的本科专业,专业方向适应国家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需要。

2.具有较好的师资队伍结构,有较高的教学与科研水平。

3.已有三届以上的本科毕业生。本专业学生在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知识竞赛和课外科技发明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较高。学生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得到用人单位的公认和好评。

4.具有较好的教学、科研条件,重视课程与实验室建设,注重教育教学改革,“十一五”以来曾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六、建设规模和经费

(一)建设及申报规模

两化融合类学科按一级学科进行建设,支撑性基础学科按照二级学科进行建设。“十二五”期间,我部拟建设35-40个两化融合类学科点、15-20个支撑性基础学科点、10-15个新兴交叉学科点,45-50个重点专业点。原则上每个学科(或专业)建设点数不超过3个。

每所“985工程”高校申报两化融合类学科数不超过9个,申报支撑性基础学科数不超过5个,申报新兴交叉学科数不超过2个,申报重点专业数不超过10个。

其他各校申报两化融合类学科数不超过6个,申报支撑性基础学科数不超过3个,申报新兴交叉学科数不超过2个,申报重点专业数不超过10个。

(二)建设经费

部“十二五”重点学科专业建设经费由部下拨项目建设经费及学校配套构成。部下拨项目建设经费纳入部“十二五”高校投资建设计划。

七、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201212-201512月。建设期满后,我部将组织专家对重点学科专业建设进行验收。对建设成效差,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学科专业将取消其部重点学科专业资格。

八、评审要求

1.工业和信息化部“十二五”重点学科专业建设评选工作由人事教育司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审批立项的程序进行。

 2.重点学科建设优先以一级学科进行,各校要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学科优势与特色,进行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和合理布局,重点加强一级学科建设。

 3.各校拟上报的学科专业申报材料需经过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公示期为7天。

 4.学科专业的申报材料须真实填写,如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其本次申报资格或终止建设资格,对问题严重的学科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九、申报安排

请各校根据文件要求,做好本次申报工作,认真填写有关申报表格,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并可公开。

申报材料包括:各学科专业申报表一式10份,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学科专业汇总表1份,申报材料电子版。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121120日前报送至我司教育处。

有关附件可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网站(http://rsjys.miit.gov.cn)下载。

联 系 人:于鹰宇

联系电话:010-68205914

    真:010-68205917

电子信箱:yuyingyu@miit.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信部人教司

    编:100804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两化融合类学科目录

2.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撑性基础学科目录

3.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专业目录

4.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学科专业汇总表

5.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学科申报表

6.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专业申报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2012年10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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